各建设工程管理部门:
为保障2023年度工程项目建设进度,有序安排相关审计工作计划,请各建设工程管理部门及时报送本年度需要全过程跟踪审计和竣工结算审计的建设项目清单。具体要求如下:
一、全过程跟踪审计项目
(一)达到学校集中采购限额标准的各类建设工程;
(二)2022年及以前年度已启动建设且符合上述条件,但尚未报送学校全过程跟踪审计的建设项目;
(三)其他有必要列为全过程跟踪计的建设项目。
二、竣工结算审计项目
合同金额或承包方结算书金额在5万元以上且未列入全过跟踪审计的各类建设工程,具体包括:
(一)2022年及以前年度已完成竣工验收程序但尚未送审的建设项目;
(二)已列入2023年度建设或修缮计划,且预计在2023年12月10日前可按现行规定送审的建设项目。
三、报送要求
(一)认真填写《2023年度全过程跟踪审计建设项目清单》和《2023年度竣工结算审计建设项目清单》(见附件) ;
(二)请于3月31日前将清单(电子版及签字盖章的PDF版)报邮箱jjsj@upc.edu.cn,联系电话:86981218
附件:2023年度全过程跟踪审计和竣工结算审计建设项目清单.xlsx
审计处
2023年3月16日